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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评教工作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2015-06-17   浏览次数:68  

       教学评价是学校教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一个重要环节,客观、公正的评教是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前提。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全面评价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本学期将全面开展评教活动,现将评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柴志高 ;副组长 杨金国、王耀威;成员:教务处、各系部中层
2、机构分工
牵头部门:教务处,负责评教方案的制定,印制评教表,回收纸质原始评教表与电子数据,汇总整理评教结果。
协助部门:各系部,负责打印本系部、各班级任课教师一览表,与教务处印制的评教表一并使用。按照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教师和主管领导实施评教,将数据录入后与原始表格一并提交教务处。

二、评教对象与形式
1、评教者为全体在校学生和系部中层干部。
2、参评对象为本学期任课的所有教师。
3、评教形式:自评,教师填写任课教师自评评价表;他评,学生填写本学期本班任课教师评价表、系部中层以上领导填写本系部任课教师评价表。

三、时间安排
6月30日教务处将评价表发放到各系部,7月4日前各系部完成评教组织回收、录入工作,一并上交纸质原始评价表和评教数据结果。

四、评教要求
1、自评表系部下发到教师个人并定时回收。
2、学生评教要分班级集中组织进行,确保每位学生参与评教权利,并做到客观、公正。
3、评教者不能拒评、代评,要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客观公正评教,各位学生要明确教学质量评价既是自身权利也是义务,评教是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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