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和培养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教学新秀,是我校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它关系到我校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了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优秀教学人才,搞好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形成合理的学术梯队,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选拔对象
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
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
教学新秀: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助讲及以上职称。
(成绩特别突出者 ,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学位及职称限制)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关心集体,为人师表。
(二)业务条件:
学科带头人:
⑴任现职以来,对本专业研究深透,有独到见解,能独立系统地讲授本专业课程,讲授的学科形成较完备的知识体系。
⑵教学质量高,教学业绩显著,并能进行创造性教学,在同专业学科教师中威信高,受到师生好评。
⑶连续三年完成教学工作量,并承担至少一名青年教师的指导任务,且其指导见成效。
⑷能带领同行进行科研工作,并在近三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者:
①科研成果至少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一次;
②至少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出版社)发表有价值学术论文或作品2篇;
③科研课题成果通过鉴定、结题(市级以上);
④有创见性的专著或教材一部,合著者字数应不少于2万字,并由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社出版。
⑸具有相应标准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中青年骨干教师:
⑴任现职以来,独立系统地讲授本专业课程,其讲授的学科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在本校有一定的威信,受到师生好评。
⑵不断进取,具有宽厚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学术科研及教育教学方面具有发展潜力,工作积极、主动,能成为同行中的楷模。
⑶连续满教学工作量三年以上。
⑷科研成果近三年至少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一次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出版社)发表学术论文或作品一篇以上。
⑸具有相应标准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教学新秀:
⑴在教学岗位上满教学工作量一年以上。
⑵在本学科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教书育人,教学效果好,得到师生认可;
⑶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近三年至少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一次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出版社)发表学术论文或作品一篇以上;
⑷具有相应标准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选拔办法
1、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进行评审。
2、每两年选拔一次,程序是个人申请、处(室)确定候选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评审确定。
3、学校公示入选名单。
四、培养措施和待遇:
1、对学科带头人 、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教学新秀,从思想、治学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增强其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新秀的传、帮、带作用和模范作用。
3、优先选拔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新秀参加培训及各种教学活动。
4、鼓励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新秀,承担科研项目,并为他们积极创造条件。
5、在表彰、奖励、职称和职务评聘及待遇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学校为有效时段内的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新秀上浮1级薪级工资(按具体规定执行)。
7、对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新秀实施动态管理。
